引育500家以上数据骨干企业,服务全国数据供需主体超过10万家,加大服务型、应用型、技术型数据企业引育力度,引育500家以上数据骨干企业,依托省内优势单位和学科领域建设企业技术中心、产业融合创新中心等省级创新平台,支持数据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成立创新联合体,鼓励数据企业加强自主技术创新,引导平台企业积极参与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持续推进郑州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扩容提质,完善企业层面“首违不罚或轻罚”等服务保障措施,建立健全企业数据要素登记及披露机制,推动企业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汇聚50家左右数据跨境流动企业和服务商,鼓励企业拓宽资本市场融资渠道,支持中小数据企业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