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办法》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六条可以申请认定为省科普基地的场所:(一)科技场馆类科普基地,面向社会和公众开放、具有特定科学传播与普及功能的场馆、设施或场所,是指企业面向公众普及科学知识场馆、设施或场所,第八条省科普基地按类别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科技场馆类科普基地1.科普场馆的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省科技活动周和全国科普日等重大科普活动期间,省科技活动周和全国科普日等重大科普活动期间,(三)教育科研类科普基地1.有专设科普展区,2.具备向公众开展科普教育、展示、示范功能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机构,以上机构应公布开放的具体日期和活动内容,省科技活动周和全国科普日等重大科普活动期间,2.具备向公众开展科普教育、展示、示范功能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工农业科技园等机构,以上机构应公布开放的具体日期和活动内容,省科技活动周和全国科普日等重大科普活动期间,三、工作要求各县区园区、各单位务必充分认识省科普基地认定工作的重要性,以附件形式提供申报单位开展科普活动的场地和仪器设备有关材料、近三年从事各类科普工作或开展科普活动的活动记录和照片材料、科普工作管理制度和年度科普工作计划、上年度科普经费投入及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