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9号)及有关配套文件要求,近期我厅组织专家开展了公路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技术评审,现将专家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2025年4月9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对检测机构申报信息中的虚假内容向我处举报,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举报材料应内容具体,注明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签署真实姓名,对在资质申请中弄虚作假的检测机构,申请资质的检测机构如对专家审查意见有异议,请于2025年4月9日前,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处,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处2025年3月31日附件公路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技术评审专家意见序号检测机构名称资质等级申请类别技术评审方式人员配备情况主要仪器设备情况检测场所、环境条件情况检测参数情况质量保证体系情况专家意见1河北冀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公路乙级地址变更现场核查----符合符合---符合建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