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高新区科创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甬高新〔2024〕45号)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推荐立项、尽职调查、投资评审、投资决策等流程,拟组建宁波高新区科创投资基金子基金,具体方案如下:拟组建宁波通高工融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最终核名为准),基金管理机构为宁波通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轮规模20亿元,重点围绕八大新质投资赛道数字产业、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高端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精细化工、现代生产性服务业等战略新兴产业进行股权投资,现将宁波高新区科创投资基金拟组建的子基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7日17:00至2025年4月23日17:00,共5个工作日,对上述公布信息如有异议或了解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单位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联系人:叶老师,宁波高新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