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拟征收土地的土地现状调查情况,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对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碑家岗村、青春村农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现将随州高新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补短工程(一期)一企一管(魏家新路、青春二路段)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目的及范围因我市基础设施建设需要,随州市拟征收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碑家岗村、青春村共计1.6806公顷,共涉及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碑家岗村、青春村农民集体土地总面积1.6806公顷,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1.征收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2023年批准公布的现行最新区片综合地价《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规定执行,青苗补偿标准根据随州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随州市城区集体所有土地建(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随政办发〔2022)19号〕规定执行,按照随州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随州市城区集体所有土地建(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随政办发〔2022〕19号)规定标准补偿,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的规定发放征地安置补助费,到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碑家岗村、青春村村民委员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以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碑家岗村、青春村的土地现状调查公示结果为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或者其他与土地征收有利害关系的组织或者个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意见、建议的,公告范围为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碑家岗村3组、4组、5组、6组、7组、8组、11组、12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