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23〕159号)文件精神,我区积极开展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踊跃申报成为见习基地,现将见习基地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1.在高新区登记注册,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就业见习管理制度,能够对见习人员进行有效管理,4.具备健全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并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二、申请程序及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将材料送至人才中心初审,将审核通过具备就业见习条件的单位认定为见习基地,申请材料如下:1.《大连高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3.见习单位及见习生管理办法,4.见习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5.企业无安全事故、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记录承诺书,三、申报地点及联系电话申报地点:高新区海外学子创业园B座联系电话:84597071附件1大连高新区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docx附件2见习基地开展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协议书.docx附件3承诺书.docx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