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一批建筑光伏一体化以及“光储直柔”技术有机结合的应用示范项目,我局现组织申报2025年度建筑光伏一体化以及“光储直柔”建筑试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一)我市已建或在建的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工程项目,在“光储直柔”方面整合两种及以上系统或技术应用的建筑工程项目,(三)我市纳入广东省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区域(坪山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的已建或在建的“光伏+建筑”优秀工程项目,二、申报主体由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单独申报或联合有关单位申报,应联合申报:(一)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光储直柔”系统及“光伏+建筑”项目由其他单位投资建设的,应联合系统投资单位共同申报,三、申报要求(一)2025年度试点项目申报分为两批进行征集、组织专家评审,(二)申报单位应结合项目实际和主要试点内容,(四)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试点项目应建设光伏发电系统,“光储直柔”建筑试点项目应整合“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两种及以上系统或技术应用,“光伏+建筑”试点项目应符合《广东省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我局对所提交申报项目组织开展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五、试点要求(一)试点项目申报单位应认真组织、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