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我局在检查中发现,火炬同翔通用厂房四期项目存在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该项目多次出现施工升降机司机驾驶过程中查看手机信息及接打电话,被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约谈,仍拒不改正,经研究,决定对该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予以通报,并根据《厦门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行为操作标准(P类,质安部分)》(2024版)(厦住建工〔2024〕43号)文件规定,对建设单位厦门智汇炬时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记录信用监管行为(安全生产管理)P5档一次、对施工单位中建三局(福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记录信用监管行为(安全生产管理)P5档一次、对监理单位厦门协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记录信用监管行为(安全生产管理)P5档一次,被通报单位应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刻反思,认真落实问题整改,切实加强施工安全全过程管理,其他项目参建单位也应引以为戒,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和标准化文明施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