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工业企业“小升规”(即首次统计入库)奖励资金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商事登记和税属关系均在翔安区(不包含火炬翔安产业园区),且符合相关政策奖励标准的翔安区工业企业,二、补助标准(一)2024年度首次入库企业1.对2024年度首次入库的翔安区属工业企业,次年给予10万元奖励,次年再给予10万元奖励,2.对2024年新设成立即入库的翔安区属工业企业,次年给予20万元奖励,(二)2023年度首次入库企业对2023年度首次入库且2024年度产值对比上一年度实现正增长的翔安区属工业企业,次年给予一次性15万元奖励,(三)2022年度首次入库企业对2022年度首次入库且2023年度、2024年度产值对比上一年度均实现正增长的翔安区属工业企业,次年给予一次性15万元奖励,三、申报方式申报单位于2025年4月14日-5月16日,确认相关企业信息,联系电话:7886981五、申报相关要求企业应如实填报信息,如审核发现企业填报信息有不实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