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5年闽台工业设计融合发展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闽台工业设计项目合作奖励(一)申报条件:通过闽台合作设计的产品近1年内(2024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0日)销售额累计超过100万元,(三)申报流程:请各地工信部门通知申报企业提交“闽台工业设计融合发展项目申报表”(附件1表1)及佐证材料,汇总填报“2025年闽台工业设计项目合作奖励申报汇总表”(附件2),省工信厅将按规定开展项目评审后会同省财政厅下达奖励资金,二、闽台工业设计对接交流活动补助(一)闽台工业设计项目成果对接转化活动申报条件:参加企业不少于100家,(二)海峡两岸工业设计坊等产学对接活动申报条件:每场由1—2名指导老师带领不少于15人的两岸学生团队(其中台湾师生不少于2人),(三)闽台工业设计讲座、沙龙、培训活动申报条件:每场邀请工业设计专家2人(其中台湾专家不少于1人),为不少于10家的省内制造业企业分享经验、开展培训,(四)补助标准:闽台工业设计项目成果对接转化活动补助资金不超过30万元,海峡两岸工业设计坊等产学对接活动每场补助资金不超过5万元,闽台工业设计讲座、沙龙、培训活动每场补助资金不超过2万元,由省工信厅统筹下达全省年度活动计划,承办单位提交“闽台工业设计融合发展项目申报表”(附件1表2)及佐证材料,三、其他事项请各地工信部门于2025年5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行文报送省工信厅,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cfwyc@gxt.fujian.gov.cn,0591-87311229材料寄送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66号经贸大厦602室附件:1.闽台工业设计融合发展项目申报表2.2025年闽台工业设计项目合作奖励申报汇总表3.2025年闽台工业设计对接交流活动计划表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4月12日(此件主动公开)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