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合格公示后,申报时间截止至每年3月31日,并在湖南省人社一体化业务管理系统中申请账号,在签订见习协议2个月内在系统内记录见习对象上岗时间,见习单位要在见习人员结束见习后一个月内对见习人员进行考核鉴定,及时在系统内记录见习结束时间、见习结束原因、见习鉴定意见,并提交见习生鉴定表报人社部门备案存档,见习单位要在见习人员结束见习后,在系统内汇总好见习补贴提交人社部门审核后,方能在系统操作退岗,经县人社部门审核合格并公示7天无异议后,就业见习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县人社部门要积极对接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和科研项目,广泛动员未就业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人员积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