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做好《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推广应用的有关要求,决定开展2025年度湖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申报工作,三、申报条件(一)申报立项工程必须是申报期内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工业建设项目,(二)应用住建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七大项以上,申报企业根据工程项目特点采用自主创新技术项数不限,(三)建设项目应用工业化、智能化、绿色化某一项新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四、申报程序(一)申报企业填写《湖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申报书》报项目所在地的市州住建主管部门,(二)各市州住建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二)示范工程新技术应用推广计划及技术分析报告,六、立项评审对申报新技术应用示范项目,七、工作要求(一)各市州住建主管部门按照《湖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鄂建设规〔2016〕3号)要求,(二)各市州住建主管部门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时,对企业在工程建设中应用BIM技术、绿色施工及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新技术和新工艺的项目优先立项,(三)示范工程执行单位全部完成了《示范工程申报书》中提出的新技术内容,附件:示范工程申报书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年4月15日(联系人: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