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财政资金对每个项目支持强度不高于50万元,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应对申报项目择优推荐,区(市)财政资金对每个推荐项目的支持强度原则上不低于1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支持额原则上不超过区(市)财政资金支持额,单个项目省级财政支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申报企业须与合作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申请地方财政资金(含市、区两级)应不高于50万且不低于20万,获得过省级财政股权投资支持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3.同一科研人员同一申报年度牵头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数量不超过1项,省财政支持资金性质转化为股权投资资金,6.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和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原则上不能更改牵头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和负责人,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进行审核、遴选纳入区(市)科技计划给予支持,由于上传或审核时间问题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申报单位和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自行负责,六、联系方式1.威海市科学技术局高新科58108092.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环翠区科技局5865967文登区科技局8483718荣成市科技局7562939乳山市科技局6663673高新区科技创新局5629215经开区科技创新局5983055临港区科技创新局55817933.科技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31—51751080附件:1.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2.2025年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财政直补类)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3.2025年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先投后股类)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威海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