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新工信规〔2022〕1号)有关规定,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自治区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2022年度自治区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经企业自评、逐级推荐、审核评价和社会公示,确定了新评价的2025年度自治区创新型中小企业和复核通过的2022年度自治区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现通告如下:一、授予新疆新数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601家企业“自治区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二、同意继续授予通过复核的乌鲁木齐市亚欧稀有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等465家企业“自治区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其他企业在2022年度认定的自治区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自动失效,三、自治区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3年,新评价的2025年度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通过复核的2022年度自治区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附件:新评价的2025年度自治区创新型中小企业和复核通过的2022年度自治区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