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评估字〔2025〕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流与采购(物流、交通)联合会(协会、学会),各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会员单位、相关企业,有关新闻单位:依据《网络货运平台服务能力评估指标》(T/CFLP0024-2019)团体标准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评估的相关制度办法,按照企业自检、申请、审核、现场评估、审定和公示等规范的评估程序,从企业的平台基本信息、平台服务能力、系统支撑能力、平台管理能力和安全与风险管理能力五个方面,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了第十批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服务能力的评估工作,对2024年下半年应复核的企业开展了复核评估工作,2025年2月25日召开的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评估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其中,4A级企业4家,3A级企业2家,根据评估流程要求,现一并予以通告,截至目前,相关阅读关于开展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物联评估字〔2023〕52号)关于发布第八批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名单的通告关于发布第九批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名单的通告关于发布第七批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名单的通告关于发布第五批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名单的通告关于发布第三批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名单的通告关于发布第四批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名单的通告全国第十批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名单公示全国第九批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名单公示关于发布第二批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名单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