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培育打造“明质选”特色农产品品牌,着力构建特色农产品生产供应链、精深加工链、品牌价值链闭环发展格局,提升全区特色农产品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区市场监管局于近期开展了第二批“明质选”特色农产品品牌申请使用认定工作,引导广大商家积极参与品牌共建,现对第二批拟授权使用“明质选”特色农产品品牌的产品进行公示,一、公示期限本次公示自2025年4月14日起至4月18日止,均可向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反馈,二、其他事项(一)公示期间,确保“明质选”特色农产品品牌认证的公正性,(二)公示结束后,对于通过公示且无异议的拟认定商家将颁发“明质选”特色农产品品牌授权使用证书,共同维护“明质选”特色农产品品牌的良好形象,特此公示,附件:高明区第二批拟授权使用“明质选”特色农产品品牌产品信息表.xlsx附件:关于对高明区第二批拟授权使用“明质选”特色农产品品牌产品的公示(章).pdf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