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宁市农业补助项目管理办法》(海农发[2023]31号)等文件规定,经项目主体申报、镇级初审、条线复审,并经局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现将拟纳入海宁市2025年度农业补助项目储备库管理的项目(第三批)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限从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22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联系电话:87292231(市农业农村局)87292020(市财政局)80782719(纪检组)附件:海宁市2025年度第三批农业补助项目储备公示.docx海宁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4月16日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