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开展2025年“创新清远”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创新清远”奖)评选活动,并将获奖的优秀成果推荐给科技主管部门提名申报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项设置“创新清远”奖设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推广奖、青年科技创新奖三个奖种,科技成果推广奖和青年科技创新奖不分等级,二、申报对象及范围“创新清远”奖申报对象为清远市内的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社会组织和个人,在科学研究、技术发明、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科技创新活动中,申报“创新清远”奖的项目应当是在清远市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化,三、申报条件申报“创新清远”奖的项目,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申报对象必须是在我市注册并经营2年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二)参评项目主要成果在我市取得并应用,(三)参评项目或成果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五、报送形式(一)电子材料:申报单位将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以PDF格式(按“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压缩命名)于2025年6月10日前发送至评选办公室进行形式审查,(二)纸质材料:评选办公室于2025年6月23日前将形式审查结果反馈至申报单位,经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盖章后于2025年7月4日前提交至评选办公室,七、联系方式联系人:吴泳芳0763-3639145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3号社科中心11楼附件1.2025年“创新清远”科学技术奖申报指南.docx附件2.2025年“创新清远”科技进步奖申报书.docx附件3.2025年“创新清远”科技成果推广奖申报书.docx附件4.2025年“创新清远”青年科技创新奖申报书.docx附件5.“创新清远”科学技术奖填写说明及学科组评审范围.pdf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