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4月7日(此件主动公开)临沂市创新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由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强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牵头,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及高校院所组建的体系化、任务型的创新合作组织,第三条创新联合体以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为主要任务,第二章标准条件第五条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总数不少于4家,原则上一个单位仅限牵头组建一个创新联合体,第六条牵头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具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能够聚集整合产业链上下游创新资源并有能力有意愿牵头完成产业链重点目标任务的企业,推动形成产业链技术攻关清单并组织协调上下游企业进行协同攻关,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第七条参与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参与单位不受地域限制,与牵头单位在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行业服务、标准制定、国际合作、品牌建设等方面具备合作基础和合作意愿,第三章认定程序第八条创新联合体组建认定工作按照以下程序:1.签署协议,第十条对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参与单位共同实施的项目、搭建的平台、引进的人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