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现有生产设施、生产工艺条件、生产环境等进行改造提升,3.项目应为总投资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在建项目,以及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标杆企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标杆企业实施的数字化技术改造项目不作投资额要求,4.项目应为技术改造(含扩建、迁建、改建等)项目,请根据项目实际做好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结转工作,每年度只实施一次结转,各县(市、区)结转项目务必一次性按时报送,三、项目申报要求(一)企业应提交的材料:新入库项目:1.《2025年泉州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表》(附件1),2.《2025年泉州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5.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文件复印件,结转项目:1、《2025年泉州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以上材料应分别按顺序订书机装订,(二)县级工信部门推荐:县(市、区)工信部门按照本通知及附件表格填报要求,(二)列入泉州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三)列入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直接列入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联系人:谢坤霖联系电话:28382809电子信箱:22284742@163.com附件:1.2025年泉州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表2.2025年泉州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汇总表3.节能审查承诺函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