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信部《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并做好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组织开展2025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及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一)申报范围: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废铜铝加工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纸加工行业规范条件》《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和相关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的相关企业,(二)申报程序:申报企业应按照规范(准入)条件要求,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中,相关材料均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green.miit.gov.cn)提交,(三)各市工信局要严格按照规范(准入)条件要求对新申报企业和变更产能企业情况进行核实,二、关于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一)各市工信局要组织已公告规范企业应用省再生资源产业数字化平台,各市工信局要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进行现场审核,督促其整改升规,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企业,(二)各市工信局要督促已公告企业开展年度自查,对已公告企业是否能保持规范(准入)条件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对未及时整改或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按照相关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程序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