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自贸片区政策兑现有关规定,拟对山东港口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给予青岛自贸片区支持商贸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现予以公示,如下:序号企业名称拟兑现金额(万元)1山东港口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20212青岛裕康华贸能源有限公司1111公示时间:2025年4月14日-2025年4月1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信息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附本人身份证号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2025年4月18日17:00前送达青岛自贸片区管委1320房间,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逾期及匿名提出异议的,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鹏湾路57号联系电话:0532-86760819青岛自贸片区管委产业促进部202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