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农〔2025〕310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为加强和规范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管理,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安徽省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2025年3月28日安徽省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管理,省财政厅与省农业农村厅共同管理的用于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等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第三条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评估确定是否继续实施,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根据零基预算管理规定、政策实施情况及工作需要,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制定农业发展相关规划,研究提出资金分配建议方案、绩效目标和工作任务,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分解下达资金预算、牵头本地区资金使用监管和绩效管理,市、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资金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储备管理、项目组织实施,第五章监督和绩效管理第十五条各级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加强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第十六条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各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按照绩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各级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资金分配、审核等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