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企业:为加强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及时对与新公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的文件进行修改、废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责任,助力社会各方面发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我局代县政府草拟了《关于废止<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各建筑企业如有意见,可直接原稿上修改,或附页说明,加盖公章后于在2025年4月12日前发送至邮箱:scxzjjcfb@163.com,联系电话:0797-5793832,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