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镇人民政府:根据《莆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莆田市财政局关于结算2024年优抚对象补助调标市级配套经费的通知》(莆财预〔2025〕2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结算你镇2024年优抚对象补助调标市级配套经费0.2万元,待预算调整下达时,有关通知如下:一、结算资金主要用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人员生活补助支出,请根据《福建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闽财社[2014]25号)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二、上述资金收入列2024年“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0899项“其他优抚支出”科目,列2024年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第51301款“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科目,湄洲岛财政金融局湄洲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