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全市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3〕34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1〕3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关于做好提前下达2025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函》(肇财工函〔2024〕18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肇庆市2025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专项资金分配计划下达给你们,本次共安排省级财政资金643万元(见附件1),加强落实项目绩效目标及资金管理,尽快将省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企业,认真对照区域绩效目标表和资金任务清单,后续做好项目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及审计等工作,请督促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计划推进项目实施,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项目承担单位应自觉接受人大、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提供相关材料,附件:1.肇庆市2025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专项资金分配计划表2.二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3.2025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专项资金任务清单(肇庆高新区)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4月9日(联系人及电话:焦慧婷,0758-2268981)附件1:肇庆市2025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专项资金分配计划表.docx附件2:二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xls附件3:2025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专项资金任务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