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国家级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称号,争取上级扶持资金1080万元用于推进城乡商业体系建设,我市获得国家级县域商业建设领跑县称号,预计再争取资金进一步健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为做好该项资金的申报准备工作,请各镇(街道)尽快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附件表格(附件1、2、3),由我局根据省、市正式文件的要求组织申报,请各镇(街道)先根据往年申报要求做好项目摸排申报工作,已申领其他奖补资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二、入库项目应符合专项资金支持的六大支持方向,三、入库项目总投资规模须达到200万元以上(总投资=企业自筹资金或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的银行贷款),即申报奖补资金的项目投资发票开具时间须在2023年10月1日—2025年10月31日之间,四、申报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的企业应说明该项目过去两年获得财政资金支持情况、当年申请其他财政资金支持情况等,五、申报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的企业须按要求填报项目申请表、申请报告、商业体系建设项目表(详见附件1、2、3),附件1:南雄市县域商业建设项目入库申请表.docx附件2:南雄市县域商业建设项目入库申请报告.docx附件3:南雄市2025年度商业体系建设项目表.xls南雄市商务局2025年4月10日(联系人:卢晓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