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唐山市财政局、唐山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唐山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唐财规【2019】1号)规定,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给予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社保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经用人单位申报,2025年第一季度社会保险补贴622968.23元、岗位补贴1201200元,合计1824168.23元,需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上述资金涉及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188名,现将享受补贴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自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中的内容存在异议,附:2025年第一季度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花名册2025年4月11日2025年第一季度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花名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