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厅消费函〔2025〕1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工作部署,贯彻实施中办、国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分级打造中国消费名品方阵的通知》(工信厅消费函〔2024〕369号),经企业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推荐、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了首批中国消费名品名单,鼓励地方加强名品企业宣传推广,加快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和消费品优质品牌,中国消费名品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守法经营,向消费者提供高质量产品和高品质服务,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健全管理工作机制,对涉及违法生产经营,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事故的单位,附件:1.首批中国消费名品名单2.中国消费名品成长企业名单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