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泸州市财政局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泸州市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泸市财社〔2019〕146号)文件要求,经用人单位申报、县就业局初审,我县四川希旺猕园农业有限公司吸纳1名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就业(详见附件),符合申报2025年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条件,拟进行补贴,现特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7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举报,举报电话:0830-6227045(叙永县人社局就失股)、0830-6226913(叙永县就业局就业股)附件:2025年叙永县用人单位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核定人员公示名单.xlsx叙永县就业服务管理局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