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办安监〔2018〕52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延期换证工作的通知》(办安监函〔2018〕49号)和《甘肃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甘水监督发〔2024〕147号),经评审,并于3月25日至4月2日公示无异议,甘肃省弘丰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甘肃中和建业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为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单位,甘肃新景东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甘肃银河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甘肃兴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甘肃惠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甘肃中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甘肃展通管业有限责任公司(原甘肃山丹青龙节水管业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平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张掖市水利水电工程局、张掖市黑河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民乐县水利水电工程局、临泽县飞龙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高台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单位符合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延期条件,现予公告,甘肃省水利厅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