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各相关企业及个人:根据《关于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绿色金融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粤澳深合金融通〔2024〕45号,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促进绿色金融发展扶持资金申报工作,一、申报对象符合《扶持办法》有关申报要求的企业或个人,二、申报时间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5月12日,三、申报条件(一)合作区银行机构、金融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子公司(含专业子公司和项目公司,下同)、融资租赁公司、绿色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他主体申请《扶持办法》规定的扶持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在合作区依法纳税并且实质性运营,3.银行机构、金融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子公司须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批准设立,(二)澳门金融机构申请《扶持办法》规定的扶持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经澳门金融管理局批准设立,四、申报程序及材料详见《2024年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绿色金融发展扶持资金申报指南》,五、申报要求(一)2024年度促进绿色金融发展扶持资金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请受理方式进行,申请企业或个人需登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ycfz.hengqin.gov.cn/#/home),根据系统操作指引填写信息提交申请,由受理机构对申报企业或个人的信息进行审核,(三)鼓励申报企业或个人使用在横琴银行开立的数字人民币钱包接收扶持资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金融发展局2025年4月11日相关附件:附件.2024年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绿色金融发展扶持资金申报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