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公示根据《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鲁人社字【2020】27号)、《济南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济人社发【2020】8号)等文件规定,经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审核,刘振江等4人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现予以公示,序号姓名人员类别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名称1刘振江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1277济南市莱芜区江顺物流货运中心(个体工商户)2张文涛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6316济南市莱芜区倾诚广告设计工作室(个体工商户)3陶务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1213济南市莱芜区晓雅贸易商行4胥杨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1237山东清豪硕建材有限公司公示日期为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16日,对以上人员,如有异议,请致电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联系电话:0531-76216086,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