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遴选消费促进活动服务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服务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服务商应依法登记设立,7.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资金监管和风险管控能力,消费者通过活动服务商能够叠加享受商户、银行、政府等多重优惠,二、服务内容及任务服务商应按照本次消费促进活动需求,负责为政府部门、参与商户、消费者和审计机构等提供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服务、商户对接服务、营销助力服务、销售数据收集、补贴资金发放及监控、政策宣传等工作,明确人员与技术保障、服务内容、消费促进活动参与流程、风险防范及应对处置等内容,2.提供活动服务平台,负责提供活动服务,服务人员负责活动管理运营服务保障,负责加强消费促进活动的风险监测,服务商应按照活动要求规范开展相关经营活动,由符合条件的服务商陈述、答辩,四、材料报送有意向参与遴选的服务商,包括但不限于简介、经营情况、服务能力、以往经验、风险管控方案、本次活动服务方案、资金支持方案等)及相关资质证明打印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