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拟定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三口镇小北村、小北村四组,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1.拟征收三口镇小北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052公顷(0.0780亩),建设用地0公顷(0亩),未利用地0公顷(0亩),2.拟征收三口镇小北村四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407公顷(0.6105亩),建设用地0公顷(0亩),未利用地0公顷(0亩),3.拟征收新安镇大胜村六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522公顷(0.7830亩),未利用地0公顷(0亩),六、其他事项1.本公告在灌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uannan.gov.cn/)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告,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3月27日)起30日内提出,3.如过半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虽未过半数但有部分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4.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即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26日,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灌南县人民政府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