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创业投资示范载体培育认定工作,一、申报要件(一)申报省级创业投资集聚区、省级创业投资综合服务基地材料包括:1.省级创业投资集聚区或省级创业投资综合服务基地的评定申报表(附件1),区域内已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名录及基本情况,3.区域内已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名录及基本情况,4.区域内已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完成备案证明文件,(二)申报省级创业投资领军企业、省级优秀创业投资团队材料包括∶1.省级创业投资领军企业或省级优秀创业投资团队的评定申报表(附件1),二、申报认定程序省级创业投资示范载体的培育认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已获认定的2023年省级创业投资示范载体不再参加新一轮申报,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对省属单位申报材料进行齐备性审查,省发展改革委收到申报材料后,省发展改革委将审核通过的省级创业投资示范载体名单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2023年已获认定的各省级创业投资示范载体应提报年度复核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及2023、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红头章扫描件)、各年度工作情况(服务创业投资及实体经济情况、创投机构投资及退出情况、年度所获奖项证明及其他需说明的情况)等,3.各市发展改革委、省属单位的申报材料请务必于5月15日前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以收到正式申报材料时间为准),附件:1.省级创业投资示范载体评定申报表2.信用承诺书(样式)3.申报材料汇编封面清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4月9日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创业投资示范载体认定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