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财预〔2024〕136号、长财农指〔2024〕31号、长财农指〔2025〕15号等文件精神和各单位实际承担项目建设情况,现将长沙县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资金300万元、2024年受污染耕地严格管控区补助资金14.5044万元,共计314.5044万元资金安排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25年4月4日至2025年4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或致电形式向长沙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和长沙县财政局反映,长沙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731-84010740长沙县财政局电话:0731-84011710附件:1.长沙县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资金安排公示2.长沙县2024年受污染耕地严格管控区补助安排公示长沙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4月4日附件1长沙县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资金安排公示(资金来源:长财预〔2024〕136号)序号项目单位财政支持环节及内容拟安排金额(万元)备注1春华镇人民政府春华镇2024年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300合计300附件2长沙县2024年受污染耕地严格管控区补助资金安排公示(资金来源:长财农指〔2024〕31号、长财农指〔2025〕15号)序号项目单位财政支持环节与内容拟安排金额(万元)备注1安沙镇人民政府严格管控区退出水稻生产种植结构调整165.08亩4.95242北山镇人民政府严格管控区退出水稻生产种植结构调整231.18亩6.93543黄兴镇人民政府严格管控区退出水稻生产种植结构调整62.23亩1.86694路口镇人民政府严格管控区退出水稻生产种植结构调整24.99亩0.7497合计14.5044备注:长财农指〔2024〕31号-2.461776万元、长财农指〔2025〕15号-12.0426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