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祁县实施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生产设施改善项目,补助资金140万元,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4】198号)以及市农计财发【2025】3号文件精神,在我县实施设施蔬菜发展项目,新建集约化蔬菜育苗场(食用菌菌棒生产基地)1个,补助资金200万元,每亩补助最高不超2万元,每个补助50万元,1、创建省级设施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区,须符合园区内集中连片设施室内面积50亩以上,2、创建省级露地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三、集约化蔬菜育苗场(食用菌菌棒生产基地),每个补助50万元,1、新建集约化蔬菜育基地面积不小于3000平米,2、食用菌菌棒生产基地年生产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