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2025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组织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特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4月8日起至2025年4月14日止),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以上公示项目是否符合条件提出意见,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个人身份提出异议的,请签署实名,以组织(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加盖公章,电话、书面异议应阐明具体内容,来信、来访接待机构: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处(联系电话0431-85679921)初审:于昊辰复审:邹博终审:张咏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