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做好2024年度“浙江省农业丰收奖”(以下简称“农业丰收奖”)、“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技术进步奖”(以下简称“技术进步奖”)和“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以下简称“推广贡献奖”)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条件(一)农业丰收奖,推荐一等奖项目必须通过市级以上农业农村(渔业)、科技部门组织的验收、鉴定、评审,必须提供整合后成果的验收或评价(鉴定、评审、审定)证书,推荐农业丰收奖的项目第一完成单位、第一完成人限市及市级以下单位,推荐一等奖项目必须通过市级以上农业农村(渔业)、科技部门组织的验收、鉴定、评审,必须提供整合后成果的验收或评价(鉴定、评审、审定)证书,在农业技术推广、开展为农服务和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方面取得显著业绩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基层农业科技人员,近5年来推广应用农业技术3项以上或获科技成果奖、工作奖2项以上,农业丰收奖由各市按照推荐条件排序推荐,技术进步奖由各市、省级有关单位、厅有关单位按照推荐条件排序推荐,(二)各市可以推荐符合条件的主体申报科技奖励,(三)技术进步奖一、二等奖主要完成人最多可分别推荐15人、12人,丰收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最多可推荐20人,请各市及相关单位于4月30日前将推荐项目书面材料及汇总表报省农业农村厅,附件:1.2024年度浙江省农业丰收奖汇总表2.浙江省农业丰收奖推荐书3.2024年度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技术进步奖汇总表4.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技术进步奖推荐书5.2024年度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汇总表6.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推荐表附件1-6.wps浙江省农业农村厅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