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平台企业:我市拟于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发放文旅惠民消费券,现公开征选消费券发放平台企业,一、资质条件有申报意向的平台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3项条件:(一)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3.具备与政府合作发放消费券的项目经验,近期在消费券发放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能有效组织消费券发放,确保活动期间在宿州消费者能够通过手机APP在入选服务平台上正常领取消费券或现场领取,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数据及分析报告,活动结束后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数据报告,3.能够利用平台自有渠道配合开展活动宣传,平台可配套开展促销主题活动、配比资金、配套宣传资金(此部分将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发动平台商户叠加优惠等,扩大消费券活动知晓率、参与率以及活动的影响力,及时配合移交涉嫌违法犯罪的企业(机构)和个人相关线索,视情况终止该平台参与后续政府消费券发放活动的资格,择优确定资质齐全、业务专业、安全性好、覆盖能力强、服务质量好、工作配合度高、协调配套各种资源好的平台作为合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