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4年浙江省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应用标杆企业、人工智能服务商及“数智优品”名单的通知》(浙经信数经〔2025〕37号)和《北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仑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北仑区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因素分配方案>的通知》(仑经信〔2025〕12号)文件精神,我局拟对获评2024年度浙江省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和应用标杆企业进行奖励,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通讯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区行政中心A座B515室,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574-89384559),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申报的,将按有关规定进入兑现程序,附件:北仑区2024年度浙江省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和应用标杆企业拟奖励情况汇总表.docx宁波市北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