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4月1日杭州市萧山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工作,申报企业(组织)应提供与《申报表》及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相关的证实性材料,区评审办根据通过资格审查企业(组织)数量和行业情况,区评审办向未进入现场评审的企业(组织)反馈资料评审情况,完成所有企业(组织)现场评审后,4.提出候选企业(组织)建议名单区评审办召集评审组成员,对获得萧山区政府质量奖的企业(组织),三、评审监督(一)监督主体与对象1.领导小组成立萧山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监督组(以下简称监督组),2.监督对象包括区评审办、评审组、评审员和受评审企业(组织),被撤销萧山区政府质量奖奖项的企业(组织),附件:企业(组织)现场评审实施要点企业(组织)现场评审实施要点一、编制现场评审计划由各评审组组长编制现场评审计划报区评审办,区评审办与受评企业(组织)进行沟通确认后批准实施,评审组应与受评企业(组织)的高层领导进行沟通,对受评企业(组织)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的情况逐条进行评分,附件: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