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发改社会〔2023〕1072号)《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浙发改社会〔2024〕1号)《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宁波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甬发改社会〔2024〕72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牵头编制了《宁波市鄞州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加紧推进鄞州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的实施,现将公示日期由30天缩短至7个工作日(即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6日),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一)信函方式,联系地址:鄞州区惠风东路568号;(二)电话方式,联系人:沙珈屹,联系电话0574-89295416,(三)网络方式,通过“我有建议”栏线上提出意见建议,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