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县2020年中央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项目,其中养殖尾水治理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现征求我县有意申报养殖尾水治理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单位(个人),一、申报条件1.项目实施主体单位应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项目地点应符合当地《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并取得项目实施地点的合法有效《水域滩涂养殖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养殖水域、滩涂),2.池塘养殖水面面积不低于100亩,二、建设内容项目申报建设内容为池塘改造和池塘养殖尾水设施建设,养殖尾水治理参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水产养殖尾水生态处理设施建设要点(试行)的通知》(桂农厅发〔2019〕72号)开展养殖尾水治理设施建设,由项目实施主体先行投资建设项目,业务主管部门在项目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根据验收结果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有意申报养殖尾水治理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单位(个人)请联系平南县农业农村局渔业与渔政渔港监督股联系人:梁容,电话:0775-7836930,其他事项详见附件,附件:1.《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渔业油补贴政策调整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办函〔2020〕25号)2.《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水产养殖尾水生态处理设施建设要点(试行)的通知》(桂农厅发〔2019〕72号)平南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4月2日(此件公开发布)文件下载:桂农厅办函〔2020〕25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水产养殖尾水生态处理设施建设要点(试行)的通知.pdf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