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政办发〔2024〕29号)文件精神,我县按规定程序审核了韦荣丽、韦惠淑、韦函、覃金仙等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事项,为了使此项工作做到公正化、公开化、公平化,同时便于接受群众监督,现就创业担保贷款申请的事项公示如下,公示期为5天,即从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4日,如有虚报、套取等情况,请以实名向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举报电话:0778--5872926,附件:大化瑶族自治县2025年3月国家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公示名单(第二批)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3月10日文件下载:大化瑶族自治县2025年3月国家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公示名单(第二批).xls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