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规模养殖场、藏香猪产品加工企业: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奖补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5〕64号),拟对园区范围内藏香猪生产主体和在园区内的藏香猪产品生产企业生产设施装备建设进行适当补助,请符合条件的养殖场、加工企业积极报名参加,一、补助对象1.在宝兴县藏香猪玉米种养循环现代农业园区范围(硗碛藏族乡、陇东镇、大溪乡、灵关镇、穆坪镇)内注册并开展实际经营的规模养殖场,2.在宝兴县范围内注册,并在园区范围内开展藏香猪产品加工企业,二、补助内容和标准1.对种畜禽场、畜禽标准化养殖场的圈舍、饲喂系统、智能化等养殖设施设备建设给予不高于30%的补助,2.已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等其他项目补贴的设施设备不在此补助范围内,3.项目建设的设施设备形成的资产要按比例量化到实施主体所在村,三、实施时间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所有建设任务,四、报名有关要求(一)报名时间:2025年4月8日—4月10日,(二)报名地点:雅安市宝兴县穆坪镇沿江路315号宝兴县农业农村局404室,(三)报名时请带上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五)提供设施设备资产运营分红承诺书,宝兴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