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省传统工艺高质量传承发展,发挥非遗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积极作用,依据《安徽省省级非遗工坊认定与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开展了第二批省级非遗工坊申报推荐工作,经逐级推荐、复核、专家评审、会议审定等程序,现将拟认定的第二批省级非遗工坊建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省文化和旅游厅联系,联系电话:0551-62891651,传真:0551-62820718,附件:第二批省级非遗工坊建议名单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2025年2月18日第二批省级非遗工坊建议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