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动我市建筑业转型升级,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助力实现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激励措施,在各类建筑工程奖项评审中优先推荐,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按照我市规定的比例上浮,(目前上浮比例20%)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4月3日(咨询联系电话:科教信息科,3256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