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地发生变更的,按项目最终实际建设地申报条件和标准执行,项目单位近3年内在质量、环保、安全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项目申报至公示期满期间,经查询不存在“信用中国(广东)”网站(https://credit.gd.gov.cn)失信惩戒主体名单企业的情形,(六)项目及申报奖励的固定资产投资未获得过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财政资金的支持,二、测算项目申报资料要求(一)测算项目单位加盖本单位公章(含骑缝章)的申报材料及项目承诺书,项目承诺书应包括材料真实性,项目合规性,项目及申报奖励的固定资产投资未获得过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财政资金的支持,项目单位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近5年来在专项资金申报、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的承诺书,(三)测算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四)测算项目实施地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审批和备案等立项文件,(七)项目按规定申报广东省制造业投资统计相关材料(“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206表),三、支持项目应具备条件(一)支持项目主要采用事后奖励方式予以支持,已采用事前扶持方式获得投资奖励资金但未按规定完工验收的项目不予支持,(三)支持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提请开展验收,四、支持项目申报资料要求(一)支持项目单位加盖本单位公章(含骑缝章)的申报材料及项目承诺书,项目承诺书应包括材料真实性,项目合规性,项目及申报奖励的固定资产投资未获得过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财政资金的支持,项目单位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近5年来在专项资金申报、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的承诺书,(二)支持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五)项目按规定申报广东省制造业投资统计相关材料(“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206表),(六)支持项目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包含项目实际完成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在内的专项审计报告、固定资产投资清单、发票等),(七)支持项目单位有关其主营业务及是否为制造业、经营活动情况及是否正常、财务状况及是否良好、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有关情况说明材料,对于前期已完工的支持项目于2025年6月30日前提出完工评价申请;当前未完工的支持项目,应于项目完工后3个月内提出完工评价申请。